我们HR只需要将员工提供的证明资料连同承诺函一并保存存档,就可以作为员工的离职证明啦~
如果这些办法都无法实施的话,不要急!还有一个方法教给大家。
我们直接让这名员工,给原单位的HR总监或者原单位领导打电话,并且录音。
让员工询问,咱们的劳动关系是不是解除了,我是不是提供了劳动证明了等等信息。
只要录音里面有这些内容,这个录音本身就可以作为离职证明。
所以HR小伙伴们要明白,当员工无法提供离职证明时,我们并不是一定要拒绝这个员工入职。
只要这个员工能够提供其他材料,证明与原单位劳动关系已经解除,你聘用他是没有问题的,也不会给现用人单位造成法律风险。
多说一句,如果岗位比较重要,只检查离职证明,可能还是无法规避用人风险。
建议可以要求新员工多提供一份个人社保清单,与离职证明相结合,检验其真伪。这样才能稳妥的证明该员工已经离职和上家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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