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新形势下徐舍幼儿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兴市镇级编外用工管理暂行实施办法〉的通知》(宜政办发〔2017〕141号)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幼儿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需求 徐舍镇中心幼儿园、芳庄幼儿园招聘编外幼儿教师共6名。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政治合格,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仪表端庄,性格开朗,热爱幼儿教育工作。 3、报考幼儿教师岗位还应具备: (1)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学前教育专业毕业或一年以上幼儿教育工作经验者可放宽条件)。 (2)中专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5年4月10日以后出生),有幼儿教师资格证者可以放宽至45周岁(1975年4月10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办法 1、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4月10日至4月20日8:00-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休息)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徐舍镇组织人事办公室(徐舍镇人民政府1号楼),联系电话:0510-87601548,联系人:沈琦琪。 2、考试形式 幼师岗位考试分专业测试和面试两部分,专业测试试题为:主题水彩画、讲故事、钢琴弹唱、舞蹈。 岗位开考比例1:1。 (1)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 (2)面试:按岗位招聘人数最高1:3的比例,将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确定面试名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直接淘汰。 (3)计算总分:专业测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求和计算出总成绩。 (4)具体专业测试和面试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总分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参加面试加试)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 《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由镇党委组织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确定聘用人员名单。
五、录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招聘单位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并办理录用手续,在职人员在办理录用手续前须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所有录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签订《全日制劳动合同书》,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留用;不合格者将根据相关规定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拟录用人员因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或本人放弃而导致招聘岗位缺额的,实行在应聘同岗位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录用手续办理后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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